劉志才
职务:合夥人
电话:020-85608818
邮箱:lzclawyer@qq.com
律师执业证:
劉律師於2015年加入君厚律師事務所。加入君厚前,經中共廣州市黃埔區委組織部選調至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區分局,先後在廣州市黃埔區公安分局刑警、經偵、預審、法制等多個部門任職,後任中共廣州市黃埔區委辦公室、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廣州市黃埔區法制辦法制科副科長。劉志才律師從事公安工作多年,在任職期間主辦多起重大疑難刑事案件。在政府法制辦任職時,主持起草多項重大行政規範性文件,包括《黃埔區關於貫徹實施<廣州市政府合同管理規定>的通知》、《黃埔區實施〈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辦法》、《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關於取消調整保留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的決定》、《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區分局關於賣淫嫖娼治安處罰的量罰標準》等重要規範性文件。深度參與廣州市政府第五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200余宗,曾辦理因黃埔區兒童公園徵地拆遷訴黃埔區人民政府案等重大影響案件。
劉律師長期從事政府、公安機關的法制工作,熟悉政府、公安機關各個部門的內部操作規程,在刑事辯護、行政訴訟方面有豐富的實務經驗,把握公安機關的立案證據要求以及協調公安機關與企業、政府部門與企業之間的法律關係具有天然優勢。
1999.9-2003.7 西南政法大學
劉律師於2015年取得中國律師執業資格。
劉律師擔任廣州市致公黨法制委、參政議政委委員。
1.起草修訂《廣州市安全生產條例》
2.起草修訂《廣州市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規範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及配套文件
1.張某非法經營案-緩刑
2.劉某非法買賣槍支案-取保候審、罪名最後變成非法持有槍支罪、緩刑
3.鄧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實報實銷(宣判十日後釋放)
1.王某被合同詐騙案(番禺公安分局)
2.孟某被詐騙案(海珠公安分局)
3.捷普電子(廣州)有限公司被職務侵占案(黃埔分局)
4.美心食品(廣州)有限公司被職務侵占案(越秀公安分局)
5.廣州躍思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越秀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