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律师于2003年开始执业,于2011年11月以合伙人身份组建君厚律师事务所。组建君厚前,在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执业。
黄律师曾任职于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期间,曾先后为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民营私人企业、高科技公司、风险投资机构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过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公司、房地产、争议解决及诉讼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和项目组织实施经验,具备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诉讼技巧,具有高度行业责任心和执业道德 。
本科毕业于广州大学法学系,
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
黄律师于2002年取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2011年起至今担任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广东省国资委法律顾问;
广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
为广州纽缤乐股份有限公司的新三板挂牌进行尽职调查、提供专业的法律辅导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佛山市顺德区世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新三板挂牌进行尽职调查、提供专业的法律辅导;
为广州农商行价值6.7亿的实物资产包转让提供法律意见;
为广东中旅(南海)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
某大型国有股份金融机构对公逾期贷款进行催收系列案;
为MEESPIERSON INTERTRUST(HONGKONG)LIMITED万富浩信(香港)有限公司(比利时富通集团下属机构)在中国大陆的业务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为大启实业有限公司在东莞的五星级酒店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债务重组提供谈判提纲和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南方银视集团(和黄集团属下)在香港的并购项目提供中国法律意见书;
为广东财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德鑫阁烂尾楼项目的债务重组、收购、重新开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广州华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广东国际贸易大厦烂尾楼项目的债务重组、收购、重新开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湛江中行联营合同纠纷一案,为国有金融机构挽回损失近两亿元;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在广州的执行案,为央企收回债权几千万元;
南方银视的合作合同纠纷案;
省国资委属下的广东省广业岭南燃料有限公司约八千万元债权的执行案;
某大型国有股份金融机构对公逾期贷款进行催收系列案;
为广东南湖旅游中心企业改制项目提供专项法律顾问。
自2011年起至今,在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以首席仲裁员及仲裁员的身份裁决过佰件仲裁案件,涉及房地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金融贷款、民间借贷等领域。在2017年担任独任仲裁员办理了《对接规则》公布以来的第一起临时仲裁案件,成为我国临时仲裁第一案。